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護研究所
關于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天梯山石窟
相關歷史資料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石窟寺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專題會議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護研究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反映天梯山石窟發展歷程、歷史遺物、研究成果等方面相關的各類實物資料及影像資料?,F將征集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征集內容
一、反映天梯山石窟的起源、發展、影響及發展分化等基本歷史發展脈絡的代表性實物。主要以天梯山石窟發展的歷史文獻、文件為主,包括簡牘、銘文、拓片、書信絹帛(書)畫、刺繡、碑刻、古籍、近現代書籍、刊物及相關文件等。
二、反映歷史各個時期天梯山石窟藝術、歷史及相關文化價值的遺物,尤其以能夠反映其歷史發展過程的相關實物資料。主要包括塑像殘件、壁畫原件及殘片、石窟附屬建筑原件及殘件等。
三、反映天梯山石窟開鑿技術發展的相關遺物。主要為玉器、陶器、木器、蚌器、骨器、石器、金屬器等文物,特別是具有代表性的石窟開鑿、保護、維修等的使用器具。
四、反映天梯山石窟開鑿及各民族與佛教石窟寺有關的傳統習俗、信仰有關的實物或影像資料。
五、反映近現代天梯山石窟保護、利用及其發展歷程相關的實物和影像資料。主要包括相關照片、影像記錄、會議文件等實物資料。
六、反映天梯山石窟發展及參與其保護、研究歷程的相關見證者的實物和影像資料等。主要包括見證者的個人物品、實驗器具、文物保護檔案、研究影像資料等。
七、反映天梯山石窟發展延續的相關物證,主要包括考古發掘的各類遺物、散落流失的相關文物等。
征集方式
接受捐贈、移交、寄存、復制原件等多種形式,具有較大保存價值的,可考慮采取征購的方式。
1、捐贈
本著自愿的原則,鼓勵團體或個人發揚奉獻精神無償募捐,接受個人、單位、團體的捐贈。捐贈資料一經陳列采用,經鑒定符合館藏標準的,作入藏登記并頒發捐贈證書,在展品上永久署名。捐贈等級文物的,頒發收藏證書。對于捐贈文物數量大、價值高的,可單獨舉行捐贈儀式。
2、征收
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則,民間個人收藏者或收藏組織、協會等保存、保管的具有重要價值的相關資料,由文物部門組織專家評議通過后,按相關程序征收。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對歸屬于個人和集體所有的文物,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征收。
3、寄存或代管
個人和集體愿意將收藏的文物寄存到天梯山石窟委托管理的,研究所在履行法定手續后,將在科學保護和征得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確有重大歷史、藝術價值的文物可為收藏者設立展示專柜。
4、移交
在全社會范圍內,對各單位、團體現保存保管的涉及天梯山石窟的相關歷史資料,積極申請移交管理,對移交的相關單位或團體頒發移交證書并致感謝信。
5、復制
對于不能將資料原件捐贈或寄存給我單位的,可將資料原件暫借給我單位,經復制后將原件退還。
6、對于不能將資料原件捐贈或寄存給我單位的,可將資料原件暫借給我單位,經復制后將原件退還。
7、其他雙方認可的方法
征集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長期有效。
聯系方式
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面談等方式,與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護研究所聯系。
征集單位:武威市天梯山石窟保護研究所
征集地點:武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407辦公室
聯 系 人: 蔡建宏
聯系電話:15193526353
0935-2980117
電子郵箱:402899607@qq.com